故事的發展,總是出乎人的意料之外。
我和你的故事,也依然是如此。

那年你才15歲,一個正值青春年華的年紀。
我在2000年的夏天認識了你。
當時我才22歲,大學剛畢業。
2001年,我們開始交往、相戀,說好要永遠在一起。
2002年,我只知道,擁有你等於擁有全世界的幸福。
2003年暑假,隨著你的畢業,我們的愛也宣告破滅。
可,我知道,誰都沒有忘記過這段戀,不管是你,亦或是我。

愛是雙方的付出,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衡量,誰愛的較多,誰付出的較多。
我一直深信,是我愛你愛的不夠多,才會致使你的離開。
我給了我一個這樣的理由,來彌補這樣的缺陷,一直都是。

現在,三年都過去了,我依然想著你,你呢?
生活中,到處都有你的味道,彷彿你還在我的身邊,沒有離去。
習慣了你的味道,習慣了你的存在,就是無法習慣我們已經分開的事實。
儘管當初的我們是如此的不成熟、如此的青澀;
不管親朋好友的極力反對與否,我們都一起撐過來了;
就算是你要的分手,我也都答應過不會追問你任何的原因;
從你的眼神中,我看到了痛苦,你知道嗎,我也很痛苦!
但是,這一場戀,我們並沒有任何一方有所謂的過錯,不是嗎?

直至去年,我才從你的朋友口中得知,我們分手的真正原因。
我哭了!在我們分手的一個月後,我就沒有再為你而哭過了。
當初你為什麼不告訴我?
我很堅強的!我相信我可以承受的得住。

你知道嗎!你還沒被我從記憶中抹滅,從來沒有!
因為,我不想要忘記你,不想要就這樣的輕易抹去對你的記憶。
只是,對你的記憶,在每天逐漸冰冷,逐漸消失,變得一點熱度也沒有。
我該怎樣才能永久保存起來?我不想要失去你!

夜晚,常常夢見我們在一起的快樂時光,是多麼的幸福。
可,這卻只是一場幻影。
一張開眼所面對的,只是毫無生氣的夜黑。
很難以讓人承受。
明明知道你就在離我非常近、又非常遙遠的距離的某個地方,但卻無法再相見,我的心很痛,卻又無法不去接受這個事實。
我很想你!

為什麼你要放棄我,讓我獨自承受這寂寞的黑。


感覺: 喜歡寫文章~更喜歡被自己和別人感動~

6/22/04 8:35:45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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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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